房屋析产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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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在現代社會中,,當老人去世,留下的遺產會被子女所繼承。其中可能會發生遺產繼承糾紛,而其中的大宗財產,例如房產之類的,會進行房屋析產,來分割財產,那麼你知道房屋析產流程是怎樣的?現在,法律快車小編就爲你解答這個疑惑。
一、房屋析產流程是怎樣的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辦理抵押權銀行規定的事項;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大約10個工作日,各區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各區時間不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領取新房產證和他項權證。
二、遺產繼承的規定
有遺囑的可以從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順序:、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辦理房屋析產要提供什麼證件
具體應提交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遺書。
(4)本人身份證複印件(覈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覈對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覈對原件);
(6)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7)私有平房還需提供測繪部門提供的測繪圖、表兩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領取新房產時在制證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員直接粘貼在房屋所有權證上。
(8)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爲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爲一處的房屋分爲二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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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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