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
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標準?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汽車被撞了對方全責有哪些補償
一、汽車被撞對方全責都能獲得的賠償項目及計算 ***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 *** 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裏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更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7、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更低均不少於5年。 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二、理賠的流程和程序 1、立案查驗 保險公司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派人進行現場查驗,瞭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覈證明 保險公司對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覈,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等。 3、覈定責任 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覈後,保險公司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覈定,並通知覈定結果。 4、履行賠付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5、保險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 如果保險公司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爲,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